辽阳宏盛镁制品有限公司一矿区(菱镁矿、大理岩)一期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存档编号 | NCAP/KS-YP-2023-009 | |||
项目名称 | 辽阳宏盛镁制品有限公司一矿区(菱镁矿、大理岩)一期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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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 |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
项目简介 | 辽阳宏盛镁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辽阳市辽阳县吉洞乡高家北沟,行政区划隶属辽阳县吉洞峪乡吉洞峪村管辖,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关洪宇。 辽阳宏盛镁制品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由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8月16日出具的《<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吉洞峪乡吉洞峪宏盛菱镁矿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辽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3日签发的《营业执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12月19日签发的《采矿许可证》以及2023年5月由沈阳嘉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辽阳宏盛镁制品有限公司一矿区(菱镁矿、大理岩)一期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为进行安全预评价提供了依据。 根据项目批复,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年开采菱镁矿100万吨、大理岩30万吨。 本次预评价对象为辽阳宏盛镁制品有限公司一矿区(菱镁矿、大理岩)一期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设计一矿区采用分期分区开采,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 辽阳宏盛镁制品有限公司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委托我辽宁诺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辽阳宏盛镁制品有限公司一矿区(菱镁矿、大理岩)一期露天开采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为有利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切实达到安全 预评价的目的,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程度,兹提出《辽阳宏盛镁制品有限公司一矿区(菱镁矿、大理岩)一期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本次安全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是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等要求确定的。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宋博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专 业 | ||
李在永 | 采矿 | |||
项目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欣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宋博 |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李超 | |||
参与评价的 安全评价师 | 姓 名 | 专业能力 |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 |
宋 博 | 安全 | S011021000110202000643 | ||
李金明 | 机械 | S011021000110193000605 | ||
安东亮 | 采矿 | S011053000110203001658 | ||
王英楠 | 地质 | 1100000000302557 | ||
杨 伍 | 水工结构 | 1100000000302455 | ||
张廷辉 | 电气 | 1200000000100119 | ||
孙同辉 | 通风 | S011021000110191000336 | ||
参与评价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博、张廷辉 | |||
项目技术专家 | - | |||
现场勘查人员 | 宋博、王英楠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3年 6 月 10 日 | |||
现场勘查主要任务 | 考察本项目的厂内厂外周边情况 (包括建构筑物、道路、设施等)及防火间距 | |||
现场勘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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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 6 月 21 日 |